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這個超粗神經犯的錯贈與稅逃不掉了
只是用途用法也是各種奇怪
總覺得錢的來源說不定也不單純
這個拿了大筆還要再換外幣的現鈔竟要大老遠帶去異地給兒子??
這個程序之麻煩還以為是看"軍火之王"在非洲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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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無罪推論來看,撿到錢這種事沒有任何地方違法
不過公眾人物會受到更多檢視就是了。尤其今天這種越來越少特權的年代,一直以來很難享有選民特殊關愛的政黨和政客
三百萬被當成不得了的事情,美河市當初百億利益輸送都沒人在管的。那時候的選民和媒體,到底是有多蠢多糟糕啊,我到今天還是不解,明明也沒多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