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沒問題
50的使用權、居住權、所有權,都是共產。使用權的買賣是正常的,台北101的辦公室使用權也可以買賣,問題是,地跟所有權都不屬於你。所以資本主義發明了出租這個概念。

前面有人講的好,公司不是民主,所以公司會落敗。但公司一定專制獨裁。
那一個公司曾經因為民主而壯大過?完全沒有,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司:英國東印度貿易公司,還有自已的軍隊。你能接受嗎?


你大概搞混了,一般人知道的是英國東印度公司。
引用: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英語: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縮寫:(EIC),通稱英國東印度公司,又稱「可敬的東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縮寫:(HEIC),綽號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個股份公司。西元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它於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前,它還獲得了協助統治和軍事職能。


你說的英國東印度貿易公司,出現過4年,然後被英國東印度公司合併。

引用:
1698年國會通過法律建立了一個平行的「東印度公司」(官方名字為「英國東印度貿易公司」)這個公司擁有國家保障的二百萬英鎊的資金。但舊公司強大的分股人很快就購買了31.5萬英鎊的新公司的股份,這樣他們就在新公司中佔多數了。兩個公司在此後保持合作又對抗的關係,在英國和在印度抗爭了一段時間,都想獲得貿易的主宰地位。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實際上幾乎沒有遇到任何競爭。最後兩個公司終於在1702年合併,同時參加合併的還有政府的一些機構和兩個其它公司。這個新公司向政府出借了320萬英鎊,作為交換獲得了此後三年的獨一特權。這個合併公司的全名為「英格蘭商人東印度貿易聯合公司」。
舊 2019-08-16, 05:30 PM #21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CVincen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