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amakawa
解決亂開車門方法挺簡單,
把罰則提升成被錄影檢舉就罰1萬8起,接著罰金百分之百回饋給檢舉人,
基本上相信一個月內台灣就沒人敢再亂開車門
想想乾脆把違規跨線蛇行占用停車格之類也比照回饋檢舉人算了,
交通難題瞬間不藥而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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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也是贊成用比較強力的方式去處理這類問題, 只是覺得光用罰則可能不夠.
當然, 罰金100%回饋給檢舉人會大幅度提升意願, 但也要看事後.. 會不會被找麻煩.
不如就直接全面監視器+禁止+塗銷任何停車法規+整個道路規劃+店面禁止..
意思是通殺路邊而改設立廣場商店制度與規劃, 但利益問題實在太龐大.
台灣人的盧小小可是很出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