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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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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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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很久,查不太出來相關的假釋限定。只查到一條"有期徒刑之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得假釋。換句話說,六個月以上應該就可以了。

過失殺人現在上限是5年,假設判個3年6個月吧。(再假設以前判1年6個月)

這樣已經算"重判"了吧。其實我猜多數都不會判到這個程度。

然後"深具悔意,表現良好",1年9個月(一半)即可假釋,比以前多約3個月,嗯,這就是進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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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社會永遠存在改善的空間。

但是要看時機場合。

要在路上逞英雄,只是孔子所說的有勇無謀、貿然行事、匹夫之勇而已。

我不認為這樣的態度值得提倡、鼓吹(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嗎)。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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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9-08-12, 08:33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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