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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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lia1830
誰的國安法
而且香港人表達民意,和暴動扯上什麼關係?
你是中國政府的代言人喔,不能找個水準高一點的嗎
是說水準夠高,也不會幫中共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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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今年剛修訂的新條例...
違反國安法2-1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
下列行為: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二、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
品或電磁紀錄。
三、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
磁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