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騎在路中間被後方高速撞飛,會判謀殺嗎,不會。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大家都知道刑法上限僅供參考,只要假哭幾聲擠幾滴眼淚,法官大人就會很自動地法外施恩從輕發落,案例太多,不必列舉。
你認為這樣死的很值得,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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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太輕,可以向立委或政府施壓叫他們改進,像酒駕一樣,終究民主政府只能依民意而行。法官問題政府也是正在做司法改革。
重點是前政府什麼也沒做,大家還不是選的很開心。選那種政府的人真的在意這些嗎,那怎麼都沒去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