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酒駕罰則真低,如果是今天犯法,法官就沒法判那麼輕了?
還好台灣多少有在進步,有點慢就是了。早點輪替搞不好能早改進,這個政府比較好罵撐不住壓力
上個政府什麼都不做也能贏,就沒什麼改善動機⋯⋯
引用:
作者Crazynut
死要死得有價值,死的毫無價值一點意義都沒有。
酒駕害3命犯後態度不佳「葉少爺」葉冠亨判6年定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1127/301330.htm")
2013年11月27日
瞎扯「不知酒駕違法」!撞死3命的葉少爺今假釋出獄過年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7279")
2016年12月29日
葉家遲遲不到死者靈前上香,引發死者家屬不滿,死者許明義的二姊說:「要個道歉,有這麼難嗎?公平正義到底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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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捍衛路權"萬一被撞死了,你猜會判幾年?服刑幾年?會比葉少爺高嗎……我很懷疑。
要做先烈義士,您先請。請恕小弟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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