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vance Member | 對於遠通ETC系統從頭到尾都沒好感....爛帳一大堆,只有不用停下來"摸摸手"這個優點之外其他全都缺點。
 欠費率:ETC後通行費欠費金額及占應收通行費之比率103年為0.93億元及0.44%、104年為1.33億元及0.59%、105年為1.85億元及0.79%,106年為5.66億元及2.39%
 
 委辦費:人工收費的人事費用每年約新台幣4億多元,ETC每年委辦費根據高公局資料,每年給付遠通電收的服務費,自二○○六年一.四億元,逐年成長為三億、四.四億、五.五億、七.二億、七.九億、九.九億,去年是十五.四億元。
 
 郵資費:因為合約沒寫,所以算高公局的....
 
 一堆費用、名目等...這些都是短收進國道基金的錢,委辦的費用除年年上升已經遠超過人工收費了,而且遠通說他們還在虧錢...
 而且明明公家機關就有能力做到的事情卻委外辦理,還一家獨大,所花費的成本還比之前更多,ETC對於整個國道基金、國道建設的好處到哪裡去了??
 
 招標時,中華的微波系統沒中,得標的紅外線系統用沒幾年又改為微波系統這種大家都知道的鳥事情我就懶得再提了...
 明明微波系統到處貼都可以,還被規定OK蹦只能貼檔風玻璃跟大燈特定區域這種鳥事我也爛的再提了...
 塑膠燈罩因為聚光熱在晶片上把燈罩融一個洞這種鳥事我也懶得再提了...
 在目前連臉孔都能精確辨識的年代,車牌還需要人工辨識這種鳥事我也懶得再提了...
 當年寫的漏洞百出、讓利讓得一蹋糊塗的合約我也懶得再提了...
 
 還有ETC滿一周年時 北高其實只省10分鐘、通行費少收20億...這條大家有興趣也可以搜尋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