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lia1830
你講的根本矛盾。台灣的執政者也是被選出來的,那和選法官的民意會有什麼差別?投票的人不是一摸一樣?
而且法官揣摩民意判案也是有點好笑,雖然英美法系真的是靠陪審團判案。不過他們有全套嚴謹的配套措施,而且已經實施了幾百年,我還真的不太敢相信台灣的鄉民們成立的陪審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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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實施陪審團才十年出頭,未來應該是繼續實施。
目前日本的問題,是在於要給陪審團看證據到什麼程度?
之前看太深入,結果陪審團有人精神受創要去看醫生。
現在看太淺,結果陪審團沒被嚇到就輕判,這也算是一種司法操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