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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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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wangjoe
懶得再去翻歷史資料
就當作當時選舉都TM合法沒舞弊好了
那敢不敢說那18個台灣國代參與制訂了哪一條? 嗯?
根本就走形式簽字而已啦
其實從一開始騙光復就沒正當性 後面說什麼做什麼都改變不了沒主權這點
國民政府自己白紙黑字都承認
只是這幾年才陸續有證據曝光

不過裝睡的可悲老人不想醒而已

順便告訴一下某些法盲
地位未定不等於無主地
不去請教法學老師 不要連google都不會


但這批制憲國大代表屬於任務團隊,臺灣代表團於11月15日赴南京國民大會堂(今南京市人民大會堂)報到,出席制憲國民大會。大會於11月22日選出主席團主席48人,吳敬恆為大會主席,臺灣代表黃國書名列其中。11月28日將「中華民國憲法草案」進行1讀,12月21日完成1讀,12月24日完成2讀並通過10條「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規定憲法於隔年元旦公布,12月25日實施。而12月25日憲法3讀通過,日後就以12月25日為「行憲紀念日」以茲紀念。
https://www.th.gov.tw/epaper/site/page/140/2031

你的嘴巴可以再大一點。

老天是公平的,嘴巴越大,腦容量越小。

地位未定不等於無主地,所以,原住民祖先的土地被正港假台灣人強佔,這是應該的,地位未定不等於無主地嘛!
舊 2019-08-04, 09:59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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