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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Dz6810
人實在太自大了一點,
無論如何也是一條生命,
如果沒有顯著危害,
輕輕鬆鬆, 簡簡單單能解決的問題,
為什麼要用殺死來解決?

土撥鼠這種動物我不相信嚇牠一下不會跑,
即使真拿出槍也可對空鳴槍嚇牠,
為什麼第一下就決定要牠死?

今天我們是優勢物種不去體會其他物種的痛苦,
覺得這樣作合情合理,
那麼若有天外星人來地球,
用同樣邏輯收拾地球人時,
我們就只得自業自受了.

因為我們是法治社會,許多行為都受到法律規範,而法律又多是以人為本。

法律只會規定警察要儘速排除交通阻塞、避免讓自己及其他人遭受人身風險,
不會寫說不可任意殺害動物,即便會讓交通打結、即便可能會受傷,
只要沒有立即死亡危險,就應以動物生命為優先.....沒看過有這種法律。

等專業的動保人員,可能要等很久;自己親自驅除,可能會讓自己或他人受傷,
然後警察基於職責基於法律,動物就變成輕易可犧牲的選擇。

所以要從修改法律著手,只要大家願意為動物犧牲自己的時間與性命,
其實也不會真的犧牲很大,只是提高一些風險而已。
舊 2019-08-01, 11:12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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