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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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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跟鄰居不論感情好壞, 有要施工或做事情會影響或可能影響他人, 就要通知!!!
待會有人回來發現哪裡有情況要跟偷偷摸摸安排施工的人索賠, 你會不囉唆全賠?
就是要通知, 你人要不要在場看著就是你的事情, 公開公正透明做事情.

希望立法成立一定要通知相關人士與單位才能做事情的規定, 不然一堆人便宜行事.

PS. 反應過激而去拉扯繩子是太過度, 應該叫警察就好, 給申請施工者製造點麻煩.
舊 2019-07-30, 08:0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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