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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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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這種行為應該算是殺人未遂,只是台灣法官會說沒有犯意,他馬的誰管他有沒有犯意,重點是行為目的及造成的影響
舊 2019-07-29, 11:10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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