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III
看你說的
有盈餘當然要優先發員工,你不是站在員工那一邊的
只是不同工,就不同酬嘍,加上虧損,怎麼還會有盈餘
政府可沒規定每個員工獎金都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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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盈餘優先發員工沒錯啊,但是你說要發完那是不可能
另外你說的不發獎金的前提是要虧損
把盈餘發光到虧損或是作假帳做到虧損,長榮大概會被國稅局剝皮吧
獎金同工不同酬還是會被勞動局打槍
長榮如果片面撕毀這次簽的團體協約搞秋後算帳被勞裁會認定不當勞動
哪3年不罷工的協約也等於不存在,工會會不會再罷工一次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4/19875/14729/
問題 什麼是就業歧視?
答案
「就業歧視」是指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行為。
換句話說,雇主或是事業單位在做招募、甄試、勞動條件、陞遷、調職、
獎懲、訓練、福利或解僱條件時,不去考量求職人或受僱人的能力、條件或表現,而是考量與工作能力無關的「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
以往工會會員身分」因素,因而造成求職人或受僱人因具有這些特質,而失去在工作上與其他人平等競爭的機會,這樣就是「就業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