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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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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94
引用:
作者aries067
撞死人的累犯才關三年
那每關三年,他出獄後在一年內又撞死一個人(至少)
假設他還可以活40年,最少還會有10個人被他撞死

是13年
刑法第 185 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舊 2019-07-05, 02:26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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