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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想要停權
現在的政府想改? 
“你們要不要再表決一次?”
一個殺人犯當改革代表不夠,就再多找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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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把你想講的東西寫更清楚些,我是看不懂
現在要表決通過法官法,希望增加對法官的評鑑懲處,不像以前因為五權分立,或執政者包庇怠惰,對法官很難監督,你覺得這樣做不對嗎
引用:
不過27日二讀表決通過的條文仍有多項重點,包括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可自行請求法官評鑑,以及法官評鑑委員會增加外部評鑑委員(即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人數,從原來的4人改為6人等。
至於尚未逐條討論的重點條文包括,為使對退休或離職法官的懲戒發揮實效,因此在法官懲戒處分種類中,增加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等款,以及若法官、檢察官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應繳回停職期間所領的薪水等。
法官法修法,立法院會從27日晚上7時25分開始處理,直到晚上11時45分,處理到第37條條文結束;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散會,下次會議繼續進行二讀。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臉書發文指出,這次的法官法修法,國民黨全部要求表決,還要求重付表決,連不予修正的,國民黨都要求表決、再表決,這是典型的「表決焦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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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似乎反對黨不贊成對不稱職的法官太狠,仍然希望幫他們保留福利,和他們對到對岸與對岸高層握手言歡的退將們態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