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09036
國外罷工的時候都還知道要立法預告期
保障消費者權益
應該是說告知無辜第三者
我們兩個要打架了
閃遠一點
以免掃到颱風尾
台灣超英趕美
勞權至上
任何人的權益跟勞權比起來都是狗屎
像這種無腦挺
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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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些無腦挺罷工的人講啥都沒用,他們的邏輯不外乎
1.資方該死,總之資方就是該死,勞工罷工,是天譴,是正義,不用理由。也不管理由。
2.維護勞權天經地義,任何訴求就是正義,總之不挺者,一句話:資方走狗。
3.我罷不了工,我不敢罷工,所以罷工的要幫我出口氣,爽。
4.任何問題在罷工面前都不是問題,如果你覺得那是問題,那是你的問題,不是罷工的問題。
5.罷工就是神,任何錯都是資方的錯,就算證明罷工者有錯,也是資方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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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按照那些不分青紅皂白挺任何罷工行為的人,就算罷工訴求是:請老闆把股權全部讓出來或是年度淨利交出來,他們應該也是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反正是合法罷工,一切合法,謝謝指教,請資方完全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