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storm.mg/article/1439280
然而到底何謂正式預告起算之時點?
我認為應該從罷工票通過投始起算,否則前面的罷工投票預告以及罷工投票期間,都只是勞資間談判的一種手段、一種宣示性的籌碼,以消費者角度「可得確定」將要罷工的時間就是6月7日宣布罷工投票通過的當下,所以
不該以你應該知道”可能”會罷工而不該買長榮為由,要求受影響的消費者自行承擔,而對於早在半年前連罷工投票預告都還沒開始時就購買機票的旅客而言,要求其自認倒楣,顯非合理。
罷工被視為勞方唯一手段跟只好突襲消費者這是兩回事
本次超過2000位以上長榮空服員罷工,假使工會明確預告下週哪一天確定要開始罷工,長榮航空公司也無法調派人力繼續完成所有航班,依然會造成營業虧損,而這段時間反而可以讓預計受影響的旅客轉簽(長榮航空公司還是必須自掏腰包購買他航公司機票)緩衝,減少對消費者、旅行社的衝擊,這樣戰場就只會留在勞資之間,而不會把廣大無辜消費者脫下水。
除非勞方擺明就是要利用消費者的民怨來對資方施壓,相反的資方也會想把民怨導向空服員(取消證明上的備註欄以及目前於輿論主流風向),
但難道身為第三人的消費者就活該未經過同意就成為勞資間談判較量的籌碼?
林佳龍既然講話了
預告期修法應該是會修了
長榮兩造打架
關消費者屁事?
綁架消費者就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