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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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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工會法 第 二 章 組織
第 6 條
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一、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
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
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二、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三、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前項第三款組織之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企業工會麻煩請解說.
舊 2019-07-02, 05:31 PM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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