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爭法54條是過半數會員同意,不是全體會員同意,這律師不是法條解讀有問題就是很愛玩文字遊戲,所以下面括號寫了一堆廢話
沒記錯當時行使罷工權投票,不算非調解當事人如華航會員,光長榮分會就拿9成同意,而且後來勞動部也認證過,所以合法性應該沒問題,
他有個爭議事件,參考參考
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da...00402/32405080/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中午那個是否贊成資方協議方案,結果投開票多數同意和資方簽並坦承誤判情勢罷工結束但後來反悔又回去罷工
那違反這個投票意向是示範如何威權統治?罷工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