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罷工10天勞方有輸嗎?
好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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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彈炸下去 結果沒得到任何成果算沒輸?
別忘了工會還有18位同志跟高雄的組員等著被懲處勒...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罷工本來就不可能雙贏或是三贏
講實在的就當作工會有罷工能力的展示
工會也是有律師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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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那個廢到笑的律師就別提了
來看看投票結束後叫人家簽的三寶保管切結書
簽了以後除非罷工結束否則不准拿回?
這根本就是蓄意扣押人質
罷工投票的同意結束罷工了憑啥要會員簽切結扣押三寶?
還有別鬧了
引用:
護照條例 第 32 條
非法扣留他人護照、以護照作為債務或債權擔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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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寫出這種類似性 愛條約"切結書的律師會有多厲害?
之後如果有人簽了以後反悔親領拿不回
我就看看上了法院後是切結書的法律效力大還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效力大...
對了更別提罷工投票的結果是同意結束罷工
勞方現在又坐地起價談不攏打算繼續霸下去
你確定這樣不會有適法性問題?!
好好的罷工行動玩到被長榮完全看破手腳一面倒的屠殺
根本就是給日後資方如何對付罷工的完全教戰手冊
這樣叫對勞權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