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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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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引用:
作者GCVincent
如果你手機綁約,只要提前解約就要將以前優惠全額賠償,這合理嗎?

這舉例不夠好

應該說一個新人去飯店實習工作一個月

雖說包吃包住,但每天花了十幾小時在飯店忙東忙西

然後因不適應主動提出離職

可是應徵上時有簽約:
實習過程中因自身理由離職,需賠償實習過程產生費用(沒錯,就一句話)

於是被要求賠償一個月的全額飯店住宿費用
+伙食費+水電費+洗衣費+日常消耗品費+制服、工具折舊費等等等

並且飯店直接派出3位律師跟你走法律途徑,表現出不付你就完蛋的樣子
舊 2019-06-27, 12:52 PM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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