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lia1830
因為銀行員的訓練成本也沒那麼高啊
聘僱合約相關規定都是同意才會簽名吧,也沒人逼?
現在知道空服員這麼血汗,考的人會變少嗎
大家只是盡自己能力找到最佳工作而已,應該也沒誰特別虧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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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上的回應可能沒被看到,我再重貼一次
這邊要表達的是,實習員工因不適應離職,公司求償部分訓練費用合理
但不合理的是"某些細項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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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離職空姐個人的說法(因為我懶得查證)
要求賠錢的項目包山包海
包含連實習工作所搭的班機都要按艙等票價全額收費
也就是在商務艙實習工作的空姐也需要付全額商務艙機票
1.請問是上去實習工作還是當乘客?如果不是一般乘客收全額票價合理嗎?
2.請問這個航班是空姐自己決定要去哪國玩才搭的嗎?
如果不是的話,公司指派的任務要實習員工於離職時全額負擔合理嗎?
長榮就是藉由不平等條約,加上豪華律師團
把這些覺得不適應的實習空姐也硬留下來服務,不然就用報復性求償來欺負
這些應屆畢業生進去有幾個能把好幾個月產生的十幾萬費用吃下?
而且我記得只要有"實質工作",資方就一定要支付薪水
當然,詳細名目與是否屬實
以及是否有實習空姐走法律途徑爭取每個項目合理性
並成功壓低賠償價格我是不清楚,沒那麼多時間去查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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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新聞比較快
https://ctee.com.tw/news/industry/109977.html
她道出當年切身之痛指出,生病請假被刁難是常態,不聽話班表被拉黑,就等著飛到精疲力盡,早早安排特休也可以沒理由被異動,讓她的問號和不爽滿滿的溢出,所以1995年提出要解約,不過當看到解約賠償明細時真的傻眼,除了受訓和實習薪資金額全額賠償,
實習飛新加坡、西雅圖紐約都要賠償該航段乘客機票,還有三個月訓練中心每一餐餐費、住宿費、制服、行李箱…連工作穿破的絲襪也要賠,還有床單棉被洗滌費、水費、電費等等,生活過的每一分錢長榮都要討回去。
她說「不管妳有沒有為公司服務,不爽想輕鬆走人想得美!!」當時同期有5個人都要離職,找律師寄存證信函說明有賠償誠意,但不同意賠償內容,拖了大概一年多,她已經在美國讀書才收到法院通知,最後身不由己、心有不甘的和解。她感嘆「不爽不要做很好說,不爽卻不能輕易不要做,這公司不會允許妳,不會輕易放過你,因為他是天,他最大,他沒fire妳,哪容得你自己說不做!」當時自己多傻多天真,連家人朋友都無法理解,直到最後看到長榮追討違約金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