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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需不需要預告是勞基法規定又不是工會規定的

對呀~所以就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是沒錯啦~從現行法令來說一點都沒錯...
所以以後在台灣要出國...要轉機...大家就賭運氣吧
反正人家就是合法把你拿來當肉票咩...
活該死好進出台灣旅客...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擔心要多付錢那就等宣布罷工之後再來改啊

三次罷工都選在旅遊旺季(暑假、春節)
等罷工之後再來轉?如果那麼好轉
工會還需要突襲式?選擇旅遊旺季?
合法之餘...也請考慮合情合理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罷工既然是為了打開團體協商的僵局,罷工的目的是為了讓雇主體會勞工不提供勞務的壓力,在給雇主的正常營運帶來阻礙,那麼在以上多重限制外,如果還要課予預告罷工的義務,不得不說是對工會活動的一種打壓。罷工是勞資雙方實力的競爭,政府應該站在公正的立場,不應輕易介入。如果工會罷工還需要預告的話,那就等同於政府幫助資方解除正常營運的阻礙,對於勞資雙方的自主爭議與和諧關係的達成,都有危害

所以像長榮這次罷工...對公司其實無害?
長榮可以維持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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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06-25, 11:32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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