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09036
本來就該有預告期
有人說勞工應該挺勞工
那麼請問勞工該不該體諒勞工?
我記得兩年前去沖繩自由行的時候
自己辦護照
買了華航的機加酒
預訂了車
還預定其他飯店
省吃儉用把錢擠出來帶全家去玩
要是我碰到像這樣忽然給我罷工
我的損失誰要賠?
我鐵定也是跑去櫃檯大鬧
勞工挺勞工是吧~
如果有預告期
人家是不是有時間趕快改機票
這樣別人還比較挺得下去
忽略別人的權益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然後還要被忽略的人挺他們
不要被幹爆就好了
挺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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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罷工投票通過就趕快去改啊...
為何在民國100年勞動三法修法中,未制定罷工預告制度?
「簡言之,當時推動勞動三法立法時,勞動部和立法者已充分考量國內外情況,勞工罷工,預告不是唯一方式,發動罷工投票就是預告的一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