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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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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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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ea51
先檢舉他一條「佔據騎樓」,再來「異味汙染」。
新聞都寫買四間房了還免用統一發票,國稅局都在裝死啊
再看看店家有沒有開在限制土地使用分區的地方,這個違反的話可以一槍斃命
我家附近也開一家餐廳,每天客滿,可是卻濫用社會成本、營業占據騎樓人行道、油汙、異味任意排放,當然也沒開發票,林北卯起來檢舉他,搞得環保局直接打電話給我跟我溝通,你到底想怎樣才肯罷休


讓我想到這個案例
檢舉工廠排放廢水,環保局稽查人員直接帶工廠人員來向檢舉人說明
舊 2019-06-16, 05:1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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