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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Melia1830
富商是自己的錢被騙,粉紅收屍隊騙到的是台灣納稅人的錢,而且是依據政府規定的漏洞
應該可以規定遺孀頂多領個十年二十年,這也很夠了吧。或是老榮民自己領了一輩子到八九十歲,遺孀就只能領十年這樣。
現在是遺孀也能領一輩子嗎


現在這樣看當然覺得要有期限,但是如果以當時的時空背景看不合理
因為那些榮民當年可能早死,50~60就死,但是剩的另一半可能年紀差不多,但不識字沒有謀生能力
現在這些遺孀可能80~90歲還活著
舊 2019-05-15, 01:30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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