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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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其實你的15km/h很接近停車再開了,停車再開通過路口的時速也大約1xkm/h。
而且停車再開可不是停了就可以開,而是停看聽確認之後再開。
不過我們在這吵這麼久,台灣大多數駕駛還是閃黃燈全速不看通過,完全不考慮禮讓閃紅燈的行人,我身為行人時,常常在閃紅燈路口等上一兩分鐘,真的是非常討厭閃黃燈的設計。
另外,無號誌路口停車再開,這點一直在台灣的交通規則內,只是警察沒有強制執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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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KM幾乎算停車再開的話, 秒速約4公尺等於8米寬道路兩秒就跨過去
那麼路上的腳踏車對你來說應該也是靜止狀態才是
你在路口前減速到完全靜止到再開起步過路口最起碼5~10秒, 就看你右腳多用力起步
坦白說, 他的15KM過閃黃燈路口沒有任何誇張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