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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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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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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美有Stop sign才需要停車再開,沒停是大事。考照路考,沒標示的路口你直行就對了,減速還不會過。

但是,這裡是臺灣。

別人闖紅燈被你撞了,法官還是斟酌很多-你有沒更好的處理方式?你有沒看到他?有沒足夠的反應時間?……etc,然後很多案例還是有事。

雖然很多案例讓人看了很不爽,但這就是臺灣。臺灣的法官就是認為,即使你有路權也不可以加速直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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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9-05-12, 06:42 P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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