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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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EFALCON
我通過閃黃燈前會減速到15km以下,含著煞車讓車輛維持持續減速狀態,注意四周路況做好隨時煞停準備。
全車通過路口後右腳才移動到油門踏板上。
請三寶出門前告知車輛顏色、款式,路上好遠遠就禮、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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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的確是台灣駕駛罕見的好習慣,至少我在路上沒見過。
另外你也不用知道我的車牌車號,因為台灣大多數駕駛都是30以上通過閃黃燈路口的,你全去記下來也沒用。
閃黃燈在法律上最大的問題,就是沒寫明時速減到幾公里,你要推動立法15km/h嗎?
不過我覺得這麼慢的話,不如學外國無號誌路口停車再開,或是全面閃紅燈停車再開,這比你的15km/h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