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unknown
放棄撫養的人除非都沒有收入,不然很容易被剃除,國稅局這幾年抓得很凶。
撫養者要跟被撫養者:
1. 要同一戶籍
2. 要有撫養事實。(如:幫忙繳學費、健保費)
不過,我還是對台灣那麼低的有效稅率很有疑問,到底怎麼樣可以避掉這麼多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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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戶籍? 真的嗎? OK, 可能我這方面資訊很久沒更新了, 出錢有分, 折抵無緣, 我很久沒用了.
不過我跟你說, 可以買賣人頭(親人之間)其實也不算什麼壞事情, 讓有能力的出錢, 沒能力的出力.
你覺得國稅局連這個都要去OOXX是什麼動機? (唯一結果是幫國家增加稅收)
實際上只會讓: 窮得更養不起, 有錢的不願意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