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些租稅漏洞是應該改的。台灣以前政壇被既得利益集團把持太久,現在才有機會與能量做更多轉型正義
我是也搞不懂怎麼以前那麼多選民,盡是挑更有錢,聚集更多有錢人的那邊選,所以只能得出大家都容易受軍公教洗腦這個解釋。
其實政府對人民的差別待遇還挺大,政府補助軍公教子女教育費幾十年,連退休的都補貼,今年才開始要全面性補貼農漁民子女,以前只有要看成績的獎學金。搞不懂這為什麼不應該是提供給所有較弱勢者的福利。傻的選民真的不少⋯⋯
至於帝寶附近的小套房,如果是新的,你知道一坪多少錢嗎?小套房能買在這裡而不是別的地方,那也是有錢人。
自用住宅的定義這樣用了幾十年,適用長久的法律要改變都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不然也不會政府要課個證所稅,取消軍教免稅,改變十八啪這種有益全民並且兼顧公平正義的政策都引起那麼大的反彈。得到好處的多數無感,被剝奪好處的少數馬上翻臉,視改革者如寇讎⋯⋯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前面是在講大包租公相對與小包租公在稅務上的優勢,舉個實例給你。
約6、7年前有為的同學,看到中央大學附近有一個建案隔成很多小套房獨立出售,也是當地唯一的這種案件,其他做學生套房,都是整棟同一個產權,甚至大包租公就住其中一層。
先不管好地段早就被大包租公佔了
我這有為單身同學想說一次買三間套房,一間自助,兩間出租,稅務上這個有為的小包租公,第一間是自用住宅的稅率,其他兩間都是非自用住宅。
而大包租公的稅率,只要把自己遷進去,管他其餘20-50間套房,都是自用住宅。
就算現在地方要課空屋稅,以哪種課法,大面積只要分租一點,就算一半以上沒出租,還是課不到。而小面積分三間跟本不到大包租公零頭的有為的青年,不小心一間沒租出去,大概馬上中獎。
也就是說台灣現在稅法,大者恆大的優勢就是在那裡,也阻止有為青年的翻身
但是如果換成澳洲的課稅方式,持有總價值低於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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