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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美國的有錢人捐錢給(自己的)慈善基金會,是為了合法避稅(逃稅),不是為了做慈善。
首先你要知道前因後果,還有基金會操作方式。

台灣政治人物也經常搞基金會,是做功德嗎?!

法國聖母院失火,大財團一下捐出那麼多,結果是可以抵稅的。法國民眾也會不爽。
原本企業應繳納稅款被捐款抵掉,不夠的錢從哪裡來?最後還是要其他納稅人拿出來……
而且企業還博得好名……

窮人對法國政府不滿,有錢人也對政府不滿,大鼻子幾年前就賣光資法國資產,入籍
俄羅斯了。
舊 2019-05-10, 12:08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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