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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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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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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

第四十二條第一類示範事業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者,得輸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
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

一、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
儲存之貨物。
二、運往該示範區外辦理委外加工、修
理、檢驗、測試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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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得從事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間貿易;其許可、輸出入物品項目與規定、開放條件與程序
、停止輸出入之規定及其他輸出入管理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有關主管機
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最後我國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主要項目表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Zb9qeqyKgYYZWgL
畜產品
牛肉、豬肉、山羊肉、綿羊肉、雞肉、鴨肉、鵝肉、兔肉、畜禽雜碎、乳類(鮮乳、乳水、乳皮、酸酪乳等)、種蛋、蛋類等

假新聞散佈者不就是那些連相關規範都不知道就跟著FB粉專人云亦云的人嗎
舊 2019-05-08, 11:15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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