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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EFALCON
如果是從幹道彎進小巷, 速度從50km降到40km不就是減速?
"減速"是動詞不是名詞. 你維持39km通過跟我說有減速? 跟我說這樣就叫"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如果真是你說的"死角超大, 大到只能下車看"的情況, 就算你停車也看不到, 一樣一探頭出去就被撞.
所有車都停? 單邊四線道的主幹停下來等你閃紅燈的小巷車輛出來? 不要鬧了嘛...
不用四線道, 幹道車輛停下來等支線車輛通過? 你懂不懂什麼是幹道/支線??
你真的這麼俗辣, 連綠燈都可以不在第一秒起步了, 閃黃燈一樣是可以停下來看清楚左右來車才開.
減速能不能減到0.5km/hr? 能不能減到0.05km/hr? 沒人要你眼睛閉閉直直開出去啊.
你真的有駕照? 或者這就是你的三寶駕駛習慣??
怎麼會有天兵覺得台灣改個閃紅燈就能降低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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