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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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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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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EFALCON
如果是從幹道彎進小巷, 速度從50km降到40km不就是減速?
"減速"是動詞不是名詞. 你維持39km通過跟我說有減速? 跟我說這樣就叫"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如果真是你說的"死角超大, 大到只能下車看"的情況, 就算你停車也看不到, 一樣一探頭出去就被撞.
所有車都停? 單邊四線道的主幹停下來等你閃紅燈的小巷車輛出來? 不要鬧了嘛...
不用四線道, 幹道車輛停下來等支線車輛通過? 你懂不懂什麼是幹道/支線??

你真的這麼俗辣, 連綠燈都可以不在第一秒起步了, 閃黃燈一樣是可以停下來看清楚左右來車才開.
減速能不能減到0.5km/hr? 能不能減到0.05km/hr? 沒人要你眼睛閉閉直直開出去啊.

你真的有駕照? 或者這就是你的三寶駕駛習慣??

怎麼會有天兵覺得台灣改個閃紅燈就能降低事故率...

如果是交通繁忙的大幹道,當然就是紅綠燈。(為****通順暢,幹道綠燈應該同步亮起,而不是亂七八糟亮)

無號誌與閃紅燈,只能用在一分鐘沒幾部車的路口,在這種路口等沒車的的紅燈沒意義,不如停一秒就開走。

在死角極大路口,全面停車再開還是有低速擦撞的可能,但至少不會危及生命。

台灣之所以有死角極大路口,在於沒有嚴格要求建築物退縮。(其實是建築物違法)

人行道不只是給人行走用的,其實也是給駕駛減少視線死角用的。
舊 2019-05-07, 04:50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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