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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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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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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所以台灣應該修法,無號誌路口就是停車再開,閃黃燈一律改為閃紅燈(停車再開)。
這樣這種死角極大的路口,大家才都會慢慢通過。

法修了, 民眾要不要遵守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要說閃紅燈、停車再開標誌這種應該煞停再開的情況.
看看路上綠燈轉黃燈大多數未達停止線車輛是減速還是加速...
舊 2019-05-07, 09:04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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