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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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YI5566
經常性薪資,係指勞工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在一定計算期間內,以勞資雙方同意的計算標準,所獲致的經常性報酬。 我國勞工統計定義為本薪、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按月發放的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全勤獎金及其他經常性給與;實物給付應以時價折值,並不扣除應付所得稅、保險費及工會會費。
不是只有底薪,只要能每個月固定拿到的都叫經常性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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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倩蒨強調,月薪15萬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薪資標準採的是「經常性薪資」,不是年薪制,不包含獎金、分紅、年終獎金等加給,一般認為高薪主管相對有議價空間,較能向資方爭取勞動條件、約定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