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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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wheat
依公司立場,應該比較傾向勞工局的規畫的吧
超過15W就不用付加班費,可以狂操,多划算。
拆二邊,低於15W,就要付加班費,還有工時上限,哪划得來
(如果都是實報工時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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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是談薪資與公司的共識, 而不是讓政府強加干預的, 除非是低階低收入的工作要保障.
政府要強加干預原本沒有問題的市場機制就肯定有問題, 而他們資料很全面, 動作一定有動機.
而100%是為了稅制, 除了收稅, 政府不會有更上心的工作.
(套用每個人, 除了收錢, 你還有更用心的? 少數人才不看重收錢!)
現在看沒有, 表面看沒有, 之後就會冒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