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deidei939
我聽到朋友的經歷是用他兒子的名字買房,結果被國稅局以涉嫌逃漏遺產稅的名義,要罰款。後來用借據方式,說明是兒子向爸爸借錢,才把罰款降低了,但也要一萬八千元。
所以家人出錢來買房,是真的嗎?實務上看來是行不通。
|
那是沒有規劃的,有在規劃的老早就用兒女的名字持有股票、房產
公告地價也是近十年才大幅調整,以前老爸買房子轉贈給子女,每年200萬免稅額在以前可以轉贈超過市價400~500萬以上的土地
兒女名下有本金之後,以兒女名字買房,房貸老爸繳
至於兒女有沒有收入? 掛個名字在老爸公司當特助,薪水隨便開,國稅局怎麼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