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靜靜躺和平島海邊 淡水龜再也不動了 ...
瀏覽單個文章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引用:
作者
pilotjay
上面幾樓的爭議,若刻字者與放死者不同人的話,或許還值得一爭
但若刻字者與放死者明顯同一人的話(指使他人為之亦是),真的大可不必
另外,文章內容開頭前段就有直接提到死因的可能性
有極大的可能是因為放死的行為,把生物放至不適合生存的環境,所造成死亡
之後的長篇幅龜殼刻字篇,我的解讀
是在特別強調,連一般大眾認為對於龜類無害的刻字行為都有可能造成傷害了
更何況是前面描述短短,但明顯致死的放死行為,更是XX
台灣人做善事(?)沒那麼勤勞啦
自己刻字自己拿到海邊放?
頂多付錢讓商人去處理
至於怎麼處理 很少有在過問的
刻字做記號最早也是為了防範不肖商人根本沒放生
拿同一隻烏龜重複來賣而已
早期龍山寺門口就常常有人抓烏龜來做這種放生的生意
付錢的是觀念不足
不過惡性真的是一樣的嗎?
2019-05-03, 09:31 PM #
24
人生現在才開始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人生現在才開始
查詢人生現在才開始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人生現在才開始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