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dk27238
謝謝你提供這麼多的意見,不盛感激。我只是對總幹事證照緩衝期一年,一直找不到相關法條解釋而執著,口氣上若有冒犯,請多包涵。
我自己承認我的頭腦不是很好,很多方面我都不懂,所以上來請求大家給我意見及資訊,能讓我做出正確的判斷,為正義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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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身的學養不足,要大家手把手教你怎麼進行,感覺有點難度,看要不要先去找法扶律師,看你到底缺乏什麼樣決定性的證據先去蒐集起來
而且一個社區人那麼多,如果只憑你一個人,要對抗把持位子那麼久的一夥人,感覺也不樂觀,更別說你好些想法感覺比較像是沒有根據的猜測。
聯想到當初對抗威權政府的人,很多也是學法律的高級知識分子,才有辦法拿出足夠的法治和民主常識說服大眾:政府那票人才是真正違法亂紀的人...
如果捨不得自己繳的管理費被濫用也找不到解決對策,看是不是賣房子搬家算了。如果房子不是你的,只是家人的,就更沒資格管。看來住大社區真是挺不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