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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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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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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運作就是比票多,只要你的人票數比現在的主委多就行了~請熟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一、委員是無職給,那是否委員會可以自訂出席費(車馬費)及福利方面呢?不需要住戶同意。
(基本上這個應該是要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沒有委員自己通過自己的福利這種事情的)

二、主委是否有權力決定社區停車場管理權給誰承包(包括主委自己)。
(這類工程承包應該都是要招標或是發包,應該會有相關規範)

三、重大工程,是否也要住戶同議嗎(粉刷牆面、屋頂防漏、換電梯)?
(通常是小額工程主委能決定,或是委員會決定,但數十萬或是百萬等級的工程沒有比價是不可能不被人說閒話的,因為到時候請款可能會有委員或是主委不願意蓋章)

四、總幹事、主委擺爛不管事事,有何方法可以真正免除他們兩個職位。
(請熟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但就算這任免除也可能下屆又回來,除非有違法不得擔任事由)

五、這兩個人都有私下向廠商收取回扣,有何方法可以查出不法所得?
(非常難,除非是廠商內部人員,否則拿不到相關單據或是匯款資料)

六、委員是否只能連任一次,隔一年是否還可以繼續競選,包括主委也是。
(大部分都是連選得連任一次,也就是最多兩年,第三年要換人,第四年再回來,但他也可以換老婆的名字)

從你們資金跟工程款支出來說,應該是相當大的社區,你只要能確定大部分的委員站在你這邊就好了,至於這要怎麼做方法就很多了,光是回扣大概還沒辦法,因為也會有人覺得主委有做事廠商要回饋一些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

還有,如果樓主自己沒有要扛下主委這個職務我看就還是算了...否則人家一句"不然你來當",你就糗了。
(還有,該報警就報警,社區內委員、住戶打架,開會開票時鬧事也是很常見的)
舊 2019-04-28, 11:5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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