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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EAC212
之前看過一段影片,
大意是 苦主就一個帳戶,所有和客戶往來的資金以及所有要付給別人的貨款全都經過那個帳戶,
但是國稅局就把所有的存入金額全都當作是他的年度所得,因此認定他逃漏稅,他好像也有提起行政訴訟..後面記不太清楚。
我不知道本論串裡的其他人有沒有曾經也覺得繳稅繳的很不爽,然後抱怨過很不想繳給這個爛政府,
但在本論串很明顯的看到,欠稅戶被追討然後繳清後竟然人人稱道.. 真是有趣的人性。


公司本來就要有公司法人的帳戶,用私人帳戶經營公司,本來就該自行提出證據給國稅局
要不然國稅局還要幫你查該帳戶所有轉出的帳目的實際目的嗎?
一般人錢進私人帳戶就是所得,所得要繳所得稅很正常
這案例很明顯應該就是沒去申請營業登記或商業登記,自己瞎搞,我猜公司也沒報稅
舊 2019-04-24, 09:0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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