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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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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1
其實不爽給就不要給了, 然後日後再看看~ 說真的就是這樣, 因為主動權在你朋友手上.

有些事情別人教可能聽不進去, 要自己去感受, 而世界上最現實的莫過於利益.
像我這種人還可以存在商場, 就是因為願意去分利潤, 所以我個性如何機車, 他們都願意做.

市場行情是浮動的, 老問別人給多少, 自己才要拿多少, 別人也曉得.
日後配合, 找不找你就沒差, 反正你也不會多給; 當然他們更不找少給的.

我只能講到這裡, 畢竟沒碰過房地產~
但只要是多次交易配合的, 我都很大方給, 這樣佔足了立場優勢, 他們自動會過來.
甚至推掉別人的工作來做我的, 因為比較好賺.
舊 2019-04-20, 09:11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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