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厝漢
假設你底價 200 人家多幫你賣 22 好了。這就是多的。
仲介可以完全 按照你的底價賣。
你就爽爽白 **了。多了 22~~~~~~~~~~ 多給人家是應該的 。
換做是你當仲介。你也可以只底價賣出去就好了。
or 加油點賺點外快。
連這個都要問 做人的道理 連這個都不懂。
假設你請一個員工。你只要求他做200萬業積 。他幫你做了 222萬是不是該給他獎金。
當然你可以當個慣老闆。但員工一定不爽 下次就不會這麼拼命了。
假設你朋友想要白**一次 那是沒差 要是未來還會有買賣 有在做這個的最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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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 獎金給了 他覺得不夠.....???
當初最後 多提升的總價 是A與B兩個人房子產權佔各一半 (B不知道 也預估不會想給 )???
現在等於仲介之前提過但是沒答應這價格 A朋友只說事後紅包價在談 一定會給一個紅包
現在仲介事後喊一個自己認知的價格10~11萬 而A朋友已經給了3.8~4萬紅包 所以應該
還要在補一個紅包 也要連B的紅包一起給???如果仲介自己喊 而A朋友沒答應 只答應會給
紅包 而外界行情不成文規定是這樣 那我就會勸A朋友給把?因為當初紅包多少根本沒談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