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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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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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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her67
原告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因為妨礙自由與傷害是刑事公訴罪,一旦成案上法庭檢察官會接手,請律師效用不大。
在民事求償上,請律師才有效用。


請律師就是打算要求償
但是實務上, 你不能夠否定有機會檢察官自動摔倒的機率
真的要告, 那就請個律師吧....(當作增加勝率)
舊 2019-04-17, 01:57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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