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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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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lifaung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229154

依照德國之前的討論(實務上, 請找個好律師...法院上不看什麼網路或是論文見解的)
1. 你可以強迫留他, 但是要是最後證明其清白, 那留置者要負法律上的責任 (就是你會被告)
2. 以這個案例來說, 如果請到好律師, 那應該可以告的成這幾個員工有妨礙自由與傷害的罪嫌(如果自己上庭應訊, 那就....應該船過水無痕)

原告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因為妨礙自由與傷害是刑事公訴罪,一旦成案上法庭檢察官會接手,請律師效用不大。
在民事求償上,請律師才有效用。
舊 2019-04-17, 01:51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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