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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多「強扯包包」控男客偷竊! 他被推倒在地怒控:這是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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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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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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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生現在才開始
因為我看不出來你認為不適用的點在哪裡
有個人在餐廳用餐,吃完不付帳就要離去,
店主為保護自己的權利(財產),是可以限制其離去。
這個例子是權利(財產)明確被侵犯,所以適用民法151。
而costco的權利(財產)是否被侵犯並不明確,
所以我認為此例不適用民法151。
否則僅憑懷疑就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是太可怕了嗎?
2019-04-17, 08:46 AM #
57
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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