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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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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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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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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肥羊
+1,人家是相信你的招牌,雇主也抽成了,就有責任在。
不合理,那就不要賺阿,或自己出馬
相信版上一堆人,換了出事的是中鼎這種股票上市公司,一定又是另一套說法。
但這種事法律上可以因為是大公司,或水電行而有兩套標準嗎???
台灣法律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是什麼公理正義
大公司現在都有切割法.....平常養法務可不是放著好看
這種提告在鬼島也不是第一次
有些公司行號還有簽切結書,員工在外出事你要連帶求償可能也不容易
官司打了應該也有得玩
被求償跑不了都是媽媽嘴,水電行做小生意
2019-02-01, 01: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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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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