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媽媽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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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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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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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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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這條是保護被害人用的
所以得從被害人的角度來思考

想想如果自己是被害人
要怎麼知道這個水電工是領月薪還是by case的?

又或者搭計程車 遊覽車出事
要怎麼知道司機是靠行 還是自營?

被害人不需要(也沒有能力)去調查這些才能求償
只要知道行為人是為誰工作就可以了

剩下的就是雇主要去證明為何行為人與自己無關
(卻可以打著自己的名號)
或者自己如何善盡監督的責任

官司會輸 往往只是因為雇主沒有提出有效的證據

+1,人家是相信你的招牌,雇主也抽成了,就有責任在。
不合理,那就不要賺阿,或自己出馬
相信版上一堆人,換了出事的是中鼎這種股票上市公司,一定又是另一套說法。
但這種事法律上可以因為是大公司,或水電行而有兩套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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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9-02-01, 01:1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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